超话题:中国足球落后就不该有权威和尊重么

https://www.8bo8.net_2019-04-16 23:11_来源:新浪体育
保利尼奥 保利尼奥

  4月14日中超联赛,北京人和和广州恒大比赛中保利尼奥的红牌,引起了我朋友圈的各种议论。

  印象里,我的朋友们这么认真地对一个足球的判罚进行业务探讨,最近5年里,基本上一年也就一次。而问题的复杂性在于,本来两位在以往和我讨论时很理性,而且颇多互相赞同赏识的老师,这次也持和我相左的看法,不禁让我对自己所理解的足球规则产生动摇。

  在保利尼奥这个动作出现后,我在网络上反复看了五六遍,一开始也觉得这个动作肯定是犯规,但是应该给黄牌的,红牌似乎严厉了一些。

  随后问了一位应该算是权威的足球从业者。因为有规定,他再三和我强调说,只能和是业务探讨,不能说是对这一判罚接受采访,才跟我说一些他的理解。我只能说,我问的这个人,是目前国内作为现役足球从业者中,接触国际足联和亚足联判罚“精神”最近的几个人之一。

  他的解释颠覆了我的看法,因为按照他的解释,这个直红是没问题的。

  根据足球规则的中文版:有这样的一些描述——

  关于严重犯规:“危及到对方球员安全或使用过分力量、野蛮方式的抢劫、必须视为严重犯规加以处罚。任何队员用单腿或者双腿从对方身前、侧向或后方,使用过分力量或危及对方安全的侧踹动作,应视为严重犯规。”

  此外,关于以危险方式进行比赛的规定中,有这样的中文表述:“以危险方式进行比赛是指在尝试争球的过程中做出的任何动作,存在对对方(包括自己)造成伤害的危险,包括使附近的对方球员因为害怕受伤而不敢争抢球。剪刀脚和倒钩动作如果不会对对方造成危险,则容许使用。”

  上面是中文版规则的两条内容。

  有很多球迷包括我一开始认为,保利尼奥已经收脚回缩了,是不是应该判黄牌。还有人认为,保利尼奥根本看不到罗歆,是罗歆自己将头蹭上去碰瓷的,如果这个也能判红牌,下一次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把头伸到对手的脚底下去碰瓷,让对手被罚下?

  我和这位足球从业者的交流中,进一步更新了自己对规则的理解,那就是现在足球判断是不是严重犯规和危险方式比赛,和是否故意无关,更重要的是看你使用动作是否会造成伤害,你这个动作的使用是否会造成危险后果。本身在那个高度,保利尼奥用脚去卸球就是危险动作,没有充分考虑到可能对其他球员造成危害。如果他这么踢,造成罗歆不敢用头去顶,不敢去抢,完全就呼应了第二条“包括使附近的对方球员因为害怕受伤而不敢争抢球”的内容。

  说句简单的解释,就是你这个脚就不敢出现在这里、这个高度。你就不该拿刀在闹市区走,别管是不是我把脑袋凑上去的;你的车就不该在人行横道上开,别管是不是我走路撞上去的。因为你的做法,是造成危险在先的根源。

  当然,每个人对文字的理解不一样,所以依旧会出偏差。

  当我拿出这个中文版规则给我的朋友看了后,一位很喜欢刨根问底的朋友拿出了FIFA的英文版规则,抠字眼质疑说,这个中文的足球规则翻译理解有误。因为他认为“危及到对方球员安全或使用过分力量、野蛮方式的抢劫、必须视为严重犯规加以处罚”这一条,原文英文的意思应该是“危及到对方球员安全以及使用过分力量、野蛮方式的抢劫。”是以及而不是或。

  他认为不是两个条件满足一个就是严重犯规;而是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,既要使用过分力量,也要危及到对方球员安全;言下之意,认为保利尼奥没有用多余的过分力量,就不应该是红牌。所以中文的足球规则在这里对英语版的理解有误。

  天津还有媒体采访了老裁判王学智,认为这个动作是1/2球,谁都不犯规。

  我从这件事情以及随后发酵的议论上,发现了这样一个问题。

  那就是,中国足球缺乏权威性。

  过去由于中国足球出现了“黑哨”,裁判队伍成为了不被信任和谩骂审视的对像。认为中国裁判水平差,但是中国国家队从赢不了韩国和伊朗到赢不了泰国,裁判是主要问题么?

  因为中国足球成绩不好,落后,我们就拒绝承认任何权威,就认为自己理解是对的么?那么我们按照什么标准来踢球呢?自己去翻译英文版规则,按照自己的理解去踢球么?最后要出动语言专家,来解释英文或者法文的表述和几个词的用法么?

  也许中国足球的裁判确实水平不高,所以中国才是亚洲几大联赛中,率先引进视频助理判罚系统的。VAR的引进,极大地降低了比赛争议的出现频度,现在但凡有严重犯规红牌和点球这样影响比赛进程的情况,助理视频裁判都会介入,给与提示。

  实际上,目前国际足联总是强调场上的裁判组是一个整体,加大助理裁判对判罚提示的作用。场上的重要判罚,通常都是主裁和助理裁判以及视频裁判共同协商的结果。保利尼奥的这个红牌,如果在给了之后,视频助理裁判认为过重的话,会不介入么?

  通常出现判罚问题后,总有人说,那XXX年,那场比赛那个动作怎么没给红牌,怎么今年就给了。

  谈到这个,也许就要说规则进化以及所谓的“判罚精神”问题。

  在亚洲杯或者世界杯开始前,都会有裁判培训,就某些规则的执行进行更加精细化或者更严格的解释,比如世界杯前的手球和禁区内犯规等等。

  有消息说“在今年中超联赛的判罚标准上,裁判内部特别强调了:对踩踹蹬动作,要提高判罚的准确性并加大处罚力度,对对手造成严重伤害的动作,应该出示红牌。即:做出判罚的标准是重点参考动作的目的性、接触的部位、力量、是否有后续的附加动作和结果。这几个因素也是来决定是否进行追加处罚的条件。”

  显然,给严重犯规拧紧螺丝,并不简单是因为韦世豪在中国杯上恶意犯规出现的,其本身就是和今年亚洲杯前的裁判判罚倾向和培训精神相关。

  2018赛季,30轮的中超一共出现了28张直红和21张双黄变红,共49张红牌,平均每轮中超有1.63张红牌。而本赛季5轮中超过后,已经出现了16张红牌,平均每轮3.2张,增长了足足一倍。

  当然,我的朋友中,也有人对这种所谓的“判罚精神”提出了异议,认为这种所谓判罚精神缺乏对外文字表述,不能作为国际足联规则的解释。

  信什么好呢?既然踢球,既然要看球,既然要有规则,那就总是要有个权威机构来信赖才好。凭什么人家每天去接受培训,接触国外的执法,去国际上执裁,却不如一些业余规则研究家对规则理解更深刻呢?

  既然现在踢的是中超,中超使用的是足球规则的中文翻译作为标准,中文规则的理解和解释要靠中国足协裁委会,那就还是怀着尊重等待解释吧,。(周超)